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
1、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,如未按教学大纲进行,未颁发真实结业证书,或者存在其他伪造证书行为,将被要求改正,严重者将吊销经营许可。培训机构若未按规定公示信息、聘用教员、建立档案、提交记录等,将被要求整改,不合格者将受通报。同时,教练员若存在违规教学、索取财物等行为,也会受到整改通报。
2、第三十四条: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,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责令其停止经营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,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3、严重者可能追究刑事责任。转让、出租或出借许可证件的培训机构:将被处以罚款。对受让方也将进行处罚。教学管理违规的培训机构:如未按照大纲培训、未颁发结业证书或使用无效证书等。将被要求改正。情节严重时可能吊销许可证。教练员的违规行为:包括伪造证件、私自收费、未按规定教学等。将面临罚款。
4、情节严重者将面临罚款或教练员证吊销。对于违规经营、超出指定区域培训等行为,相关部门如价格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。最后,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,如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等,将依法给予处分,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。许可证吊销的执行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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